解读: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,力争在2013年底前,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,在2015年底前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、柴油,在2017年底前,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、柴油。到2015年,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*标车,基本淘汰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*标车。到2017年,基本淘汰全国范围内的*标车。
发布:2014-06-26 20:23:00